改革增薪點制度 回歸「優者獎」初心
-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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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回歸25周年訪港時,對當時剛就任的本屆特區政府提出「四點希望」,第一點就是「着力提高治理水平」。早前兩會通過的「十五五」規劃綱要的香港部分,亦將「提升依法治理效能」排在前列位置,反映國家對特區治理問題的關切。而這也是在重新落實「愛國者治港」與「行政主導」原則後,香港市民對行政機關的合理期望。
「老奉」跳point做法不公
本屆政府上任三年多年以來,已推行了多項相關改革;包括增設三位副司長和多個高層次工作組,以加強跨政策統籌協調;透過制定績效指標及更新《公務員守則》,推動「以結果為目標」的施政文化;設立「全政府動員」制度以強化政府應變能力;以及簡化勒令表現持續欠佳公務員退休的機制等等。有關改革現已見到一些成效,但不少市民認為仍遠不足夠。
行政長官於去年《施政報告》再提出兩項重要改革,包括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和強化公務員評核機制,前者的具體建議已於上月出台,後者則將於本月公布。據報政府計劃以類似「拉curve」形式,規定每年均會有5至10%的人員因表現未能達標而不獲增薪,杜絕現時的評核結果幾乎「人人攞A」的不良和不公現象。有關建議獲大多數政黨及議員支持,部分市民更認為5至10%的比例偏低,但亦有工會和公務員團體表達憂慮與質疑。
首先簡介一下現行的公務員評核和調薪制度。除了少數特殊情況,政府每年會進行一次薪酬趨勢調查,參考私人市場不同職級僱員的薪酬變動情況,用以釐定一年一度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方案。但除了這個適用於所有層級人員的年度調薪,大部分公務員還可按其所屬職系或職級的薪級範圍,隨着每年的年資增長而獲得增薪,即俗稱的「跳point」。
根據公務員總薪級表,部分職級一年的跳point幅度可超過6%,高過剛於日前公布的本年度各級公務員加薪指標。而除非已「跳」至所屬職級頂薪點(佔整體公務員人數約四成),否則公務員一般可同時獲得年度加薪和增薪,兩者合計的加幅可以超過一成。若原本已達頂薪點的公務員其後升職,便可望在新職級下重新開始跳point。因此即使在整體經濟不景和政府面臨嚴重財赤的時候,例如在去年決定全體公務員凍薪一年時,仍有數以萬計未達頂薪點的人員,可通過年度跳point而實際獲得加薪。
增薪點制度的原意,是對公務員的年資增長和經驗累積給予肯定。而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只有在評核期內工作表現令人滿意的公務員才可獲跳point,本質並無不妥,真正出問題的是表現評核機制及其具體執行情況。
過去5年,全港逾17萬名在職公務員當中,只有不足100人因表現被評為未達標準而不獲增薪,比率低至0.05%,與一般市民的感受和認知存在極大落差。此外,這種「人人攞A」、大家不論實際表現優劣均可獲「老奉」跳point的現象,難免令到一些原本能力優異、勇於擔當作為的公務員,也因為感到不公,而逐漸失去積極求進的動力。
甚或有一種說法,某些部門上司為了留住一些表現特優的下屬,而刻意將其評核報告「寫衰」,以阻慢對方升職或被調往其他部門;一些表現欠佳的人員,其上司反而會給予他們最好的評級,以便盡快有其他部門接收。上述情況與習主席倡議的「能者上、優者獎、庸者下、劣者汰」幹部考核與激勵機制背道而馳,亦與廣大市民和納稅人的期望完全脫節。
面對質疑 不應削足就履
筆者擔任召集人的立法會G19,早於上屆立法會已提議政府改革相關評核及調薪制度,包括限制某部門或某職系可獲得最佳及最差評級的人員比例,貫徹只有表現令人滿意者才可獲增薪,以回歸「優者獎」的制度初心,而不是「做又三十六,唔做又三十六」的「老奉」增薪。有關建議並非為了減省政府開支,而是要維護整套評核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激勵公務員隊伍的整體績效和積極性,從而提升特區的治理效能。現時擬議的「拉curve」評核制度,與我們倡議的方向吻合,值得支持。
對於有人擔心,規定公務員上司必須對某個比例的下屬給予特定評價,或會演變成類似私人企業減薪裁員時的「交人頭」做法,以至在公務員隊伍滋生「擦鞋文化」和「馬房文化」。但正如報道引述一些資深公務員指出,任何工作場所都可能出現類似問題,現時亦會有公務員為爭取升職而「擦上司鞋」,政府不應削足就履。
也有人質疑,若某部門、某職系的所有人員都表現良好,評核人員應如何處理?但若果事實真的如此,市民大眾乃至政府內部,都不會出現近年的強烈改革訴求。筆者認為關鍵是相關評級比例應留有彈性,而表現評核準則必須維持客觀,不會為求達標而夾硬將表現好的下屬評為差劣,在劃分計算該5%至10%比例的人員範圍時亦要小心和合理,可考慮先在一些人數較多的部門和職系試行。
作為立法會議員,筆者有責任代表市民為政府的績效和公帑的運用把關。私人市場上的打工仔,每年,甚至每天都面對着上司及僱主對他們進行評核,大家都認同只有表現良好者才可望加薪,表現欠佳者甚至會被炒魷。現在我們討論的,只是不應讓表現未達標準的公務員每年跳point,並不影響他們的「鐵飯碗」以至年度薪酬調整,有關人士不應將這個已相對溫和的改革建議視為洪水猛獸。
霍啟剛
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
原文刊於:香港《信報財經新聞》
刊登日期:2026-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