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古蹟是社會的珍貴財富,能打造成旅遊景點及文化地標,有利文化軟實力的輸出。近年,特區政府一直推出不同措施嘗試活化各區的歷史古蹟,這是公眾所樂見的。不過,現有的活化機制仍有優化空間,以下將就三點提出建議。
第一,「活化歷史建築夥伴計劃」要提高場地營運的可持續性。計劃自2008年推出以來,已經過了六輪申請,推出了20多個古蹟供非牟利機構投標營運。在實際操作上,有兩大問題出現。首先,標書難以通過審核,景賢里、虎豹別墅曾兩度流標,而舊大埔警署、粉嶺裁判法院亦試過一次,部分古蹟長期丟空。另外,中標團體若未能以成熟的商業模式營運,實在難以生存。例如香港新聞博覽館,每年營運開支高達800萬元,要達到收支平衡並不容易;而芳園書室、前北九龍裁判法院、虎豹樂圃等場地更避不開停止營運的命運。這些實例將影響中小型非牟利機構的申請信心,最終或會導致具創意的活化方案被扼殺,不利多元發展。未來相關計劃應要跳出固有思維框框,放寬申請團體的資格,特別就商業機構的參與度加入更多彈性,讓有為政府和高效市場更好結合,確保場地有長期營運的能力,更好發揮歷史古蹟的功能。
第二,加強對外宣傳平台的應用,提高歷史古蹟知名度。自新冠疫情以來,旅客的旅遊習慣經歷了改變,文化深度旅遊成為了大眾的新寵。特區政府正積極建設文化旅遊的基礎,2022年施政報告提出了為期三年的「文化古蹟本地遊鼓勵計劃」,鼓勵旅遊業界開發更多具文化及古蹟元素的旅遊路線和產品;文體旅局亦將會在今年7月舉辦文化旅遊路線設計比賽,加強各個古蹟景點的聯繫,以歷史故事吸引旅客。不過,要取得成功,讓旅客得到景點訊息至關重要,因此需要透過更多有效方法實現對外宣傳。旅發局每年都會花上超過10億元推廣香港,其「香港‧大城小區」的宣傳網站也取得了成功,未來應重點加強歷史文化古蹟的介紹。與此同時,筆者認為可以更好利用駐內地和外地的經貿辦公室(ETO),開拓內地和海外市場,提高香港歷史古蹟在全球的知名度,打造網紅建築地標。事實上,香港的主要旅客來自內地,透過內地的社交媒體和網站,將可以快速及廣泛傳播古蹟旅遊資訊,因此政府有必要設立賬號並持續經營。
第三,為具價值的歷史建築打造知識產權(IP),主動掀起文創商品熱潮。對大多數歷史古蹟而言,參觀門票是營運的主要收入來源,然而場地的面積限制了收入的「天花板」。如是者,「開源」和穩健收益成為了推動持續活化歷史古蹟的關鍵。香港部分歷史古蹟的禮品店,出售的產品定位不清,不少更與歷史古蹟無關,難以吸引遊客購買。這樣除了不利場地的財政,更浪費了透過遊客宣傳景點的大好機會。環顧內地,故宮文創正是效法的楷模,其文創產品年銷售收入曾超過15億元人民幣。香港不乏文化人才,政府應該牽頭進行跨部門合作,提供資源鼓勵香港藝術家創作配合歷史建築的文創產品,在激活文創產業、發展文化旅遊和輸出文化軟實力等方面均能帶來更多可塑的空間。
香港有眾多歷史古蹟資源,只要完善現有的活化機制,加強政府部門和產業之間的合作,才為經濟帶來新的增長動力,藉此輸出文化軟實力,支持香港建設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
霍啟剛
全國人大代表
立法會議員
原文刊於:香港《文匯報》【剛好有理】專欄
刊登日期:202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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