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由建立香港大會堂開始,表演場地管理一直抱持着「市政服務」(municipal services) 的概念,舉辦藝術文化活動主要是為市民於工餘時間提供文娛節目。那是1970年代,香港文化藝術政策在草創的初期,整個表演藝術文化才剛開始萌芽,當然是要經歷一個歷史的進程,直到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於2009年開始在其管理的演藝場地推行「場地夥伴計劃」,算是一次很大的進步。2022年7月1日,文化體育及旅遊局(下稱文體旅局)正式成立,凸顯了文化藝術在香港擔當着非常重要的角色,香港文化政策必須要再躍升一大級,才能將香港定位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的使命達成,當中最需要改革的就是場地配置及租用政策。
香港主要表演藝術場地散布各區,受不同的機構管理及營運,包括康文署轄下的場地一共有16個(不包含計劃興建中的東九文化中心及新界東文化中心);香港演藝學院於1984年成立,正統地說她是一座學府,只是半個可供公眾使用的表演藝術場地;西九文化區的戲曲中心及自由空間分別於2019年1月及2019年6月建成並啟用,但由於文化區的租用政策以其主辦節目作優先考慮,所以其場地租用政策和租金等,一直具有爭議性。時至今天,香港成立的專業或非專業藝團和舉辦的演出活動越來越多,(據統計共有300多個藝團),其規模及水準雖然參差,但是對場地使用卻有相同的訴求,以上場地的供應或只能「半供應」的情況下,當然不能滿足所有藝術團體的需求。而文體旅局的成立,剛好出現在解決如何有效使用土地以配合急速的文化發展。
筆者認為文體旅局可與發展局詳細研究有關土地用途及規劃,更充分和有效利用空置建築讓藝團進駐,例如虎豹別墅和香港藝穗會等,都是位置非常理想並具有歷史意義的特色建築,可以考慮給予有長遠營運思維的中小或新成立的藝團作為基地及展示演出。政府亦鼓勵私人發展項目加入劇院等文化藝術表演設施,例如位於北角的皇都戲院,聽聞將會改建成600座位的表演場地,其舞台的大小及形狀適合作為小型音樂會或小型話劇的演出場地,再加上地區優勢,絕對能吸引不少觀眾和人流。
場地租用政策不應該因輿論壓力而去左右決策,而是必須要把香港作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的定位,為在國際能拿得出手的藝術名片和品牌作為最主要的衡量和分配機制,提升香港文化在國際的價值和地位。建議必須有清晰的數據、更仔細的評分準則以供場地分配安排:以節目質素、觀眾購票人數、演出場數、品牌於國際的知名度、藝團全職人員數量及與不同產業合作的數量等數據來進行分配,當中也很關鍵的,是進行各大小藝術機構的觀眾統計調查及18區人口統計數據作為文化數據基礎。
就整個文化生態來說,各種類型的藝團需要各自成長的空間,而場地就是一個重要因素,在成長經營過程,都會帶來市場價值和就職機會,再加上文體旅局亦包涵了體育和旅遊,如何充分利用土地給予文化及體育發展並帶動旅遊業及營造文化地標,去有利於香港文化體育及旅遊的產業發展,檢討場地同,甚至土地規劃的政策是勢在必行的。
李易璇
香港藝術發展局委員
香港芭蕾舞團行政總監
原文刊於:香港《文匯報》【剛好有理】專欄
刊登日期:2023-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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